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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宁波市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17:30:26 阅读次数:440

为加快推进宁波市绿色低碳发展,加大本地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应用推广力度,加强引导用能单位主动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产品,不断提升能效水平,为节能降碳工作提供支撑,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节能办拟面向全市企业公开、广泛征集一批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择优发布《宁波市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推广目录(2023年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聚焦本地企业,围绕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公共机构等领域,重点征集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减污降碳等四大方向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

二、申报条件

1.本地化。在宁波市内依法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制造、研发企业、技术服务单位、应用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

2.方向性。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各行各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点需求,节能降碳效果明显。

3.成熟性。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在过往推广应用过程中未发生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具备较好的推广前景。

4.先进性。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二、申报材料

1.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基本情况表(附件1);

2.申报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申报受理

本次活动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荐方式,即申报方自行向市节能办报送相关材料;推荐方式,即由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发改局、宁波前湾新区经信局、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各相关行业协会推荐。自荐及推荐方请于10月27日前将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市节能办(基本情况表PDF盖章扫描件1份,word电子版、照片<含照片说明>、视频等)。

受理单位: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1011室(发展大厦A座),邮箱:540505958@qq.com(邮件名为XX单位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联系人:胡美妙 15267874771。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评审。对申报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市节能办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

(二)公示发布。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在宁波发改委官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面向全社会正式发布《宁波市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推广目录(2023年版)》并择优向国家推荐。

(三)动态管理。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将定期更新迭代推荐目录,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动态调整出目录:一是技术、装备、产品已经不再领先的;二是推广应用成效不明显的;三是发生较大安全、质量、环保、能耗等事故受到处罚的;四是其它经评估不再符合列入目录要求的。

(四)宣传推广。将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对列入推广目录的技术、装备、产品开展公益宣传,对节能减排降碳成效显著、适用面广的将组织专项推广活动。


附件:1.绿色低碳技术、装备、产品基本情况表.docx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