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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宁波七成企业要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2008-06-26 14:26:17 

  本报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江浩波)要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到2010年底,全市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覆盖面要保持在70%以上,其中国有集体企业覆盖面达到100%。这是笔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上获得的信息。

  我市从1994年开始,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目前,全市已有2.97万家企业建立了工资协商制度,涉及职工125.34万人。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还存在着“推动难”、“开展难”、 “落实难”等问题,因工资分配不合理而引发的劳动争议呈上升趋势,直接从事生产的职工劳动报酬偏低,一些企业职工收入没有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得到同步提高,甚至变相压低劳动力成本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为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下一步我市将实施“要约行动”。基层工会要主动向没有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或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到期的企业发出协商要约,及时启动协商谈判程序,促进工资分配共决机制的构建和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健全。要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就工资分配、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进行协商。要通过加强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工商联和企业家协会等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建设,促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健康发展。各级工会还将通过培养一批工资集体协商专家、聘请一批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等途径,提高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的实效。

稿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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