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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应予以处罚? 
  时间:2008-09-28
 

内 容: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来 源:  安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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