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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章程和国家对社团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会工作人员职责和有关制度。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协会秘书长工作职责
协会秘书长的在会长或会长办公会议的领导下,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 根据会员大会、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确定的协会工作方针和要求,制订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收支预算的方案,经同意后作具体分解,按进度要求组织实施。
2、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执行上级有关财务法规,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3、 定期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和会长汇报协会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收支预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4、 严格经费管理,协会的收支预算方案、重大活动的经费开支或一次性支出较大的费用均须报会长或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方可实施。
5、 决定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聘用,待遇和具体职责分工。
6、 组织协会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政策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二、协会秘书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秘书处(办公室)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等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 根据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编制按月工作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做好对外联系和交流工作,保持与协会顾问、政府行业办公室及相关联行业之间的信息畅通,为协会成员企业提供信息和服务。
3、 安排好协会各类会议,做好会议记录,重要的会议应整理成会议纪要,分发有关企业或部门。
4、 完善和规范协会收支台帐,建立会员档案和协会文件资料保管制度。
5、 做好协会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并将处理情况向有关人员反馈。
6、 搞好协会年终总结和年检工作。
7、 编辑会刊,征集稿件,搞好协会临时性活动的协调工作。
秘书处一般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为:第2、3、4、5、7项,根据人员配置情况,承担其中数项工作。
三、协会会议制度
(一)会员大会
1、 根据协会章程,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或涉及协会建设重大问题,由理事会半数以上成员提议,也可召开特别会员大会。
2、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的议题是:审议协会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通过重大问题提案并形成决议,修改协会章程,选举或罢免协会理事,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 会员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由协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
4、 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本会工作方针、任务、重大问题决议,由理事会组织实施。
(二)理事会
1、 根据章程,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
2、 理事会是本会执行机构,在召开理事会前,应事前确定会议主题,经民主讨论后形成会议结论,会后发纪要,实施结果应向下届理事会通报。
3、 理事会由协会秘书处(办公室)提前7天通知理事单位,理事应事前对议题作好准备,在会上积极提供好的建议和意见。
(三)常务理事会
1、 根据章程,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2、 常务理事会根据议题内容,必要时可扩大到有关人员。
3、 常务理事会由秘书处组织安排,并于三天前通知各常务理事。
4、 常务理事会着重研究和讨论决定本会工作上的方向和定位,以及理事会和年会提出的重大问题或协会碰到的重大事情。
5、 会议决定的事项,责成秘书处组织实施,并在下届常务理事会上汇报落实情况。
(四)临时会议制度
1、 除例会以外,协会遇到急需处置的事项,由会长或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
2、 会长办公会议应有明确主题,并尽量通知与会人员作好思想准备,讨论后形成相应决议。
3、 会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由秘书处组织实施。并将结果向有关成员反馈。
四、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工作人员培训实行输送与开展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培训内容为:(1)政治理论培训教育,(2)法规制度培训,(3)文明服务教育培训。(4)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人员应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在学习中要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思考、调研,巩固提高培训效果,自觉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
200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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