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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甬企联(2008)12号文
《关于申报2008宁波市百强企业的通知 》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现将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关于申报2008宁波市百强企业的通知 》转发给你们,符合条件并申报2008宁波市百强企业的,按申报2008宁波市百强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将报送材料于2008年5月5日前送我协会推荐上去。材料报送方式通过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的邮箱nfa061228@yahoo.com.cn 或 nfa2061228@yahoo.com.cn。
宁波市铸造行业协会
200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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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企业联合会
文件
宁波市企业家协会
甬企联字[2008]12号
关于申报2008宁波市百强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发局(经贸局、发改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级各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我会已连续三年按照国际惯例发布了“宁波市百强企业及其分析报告”,为社会提供了我市大企业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与研究信息,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在国内外产生了积极影响,为宁波企业与国际跨国公司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提高了宁波企业的国内,国际形象和影响力,今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提高对中国企业的研究深度,促进我市企业做大、做强、做久,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我会决定继续开展2008宁波市百强企业及其分析报告,现将2008宁波市百强企业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排序企业的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工业、商业、贸易、建筑、房地产业、金融、交通
运输等企业。企业类型(性质)包括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和外资控股四类。
二、 申报企业的资格
申报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集团中的二级法人不单独申请,
行政性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没有产业实体(核心企业)的投资集团公司不参加申请。
三、 申报企业的条件
1、申报2008宁波市综合百强企业,要求2007年完成销售
(营业)收入达到7亿人民币及以上,其中达到30亿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我会推荐申报2008浙江省综合百强企业。
2、 申报2008宁波市服务业百强企业,要求2007年营业收入
达到0.5亿人民币及以上,其中达到2亿人民币及以上的企业,我会推荐申报2008浙江省服务业百强企业。
3、凡符合申报中国企业500强条件的企业,我会或省企联都将推荐上报。
4、申报2008宁波市中小企业“潜力明星”,要求近二年销售(营业)收入年递增速度按30%以上为条件,按五项指标加权算术平均数计算入围。
四、申报方式
企业自愿申报,请各县(市、区)经发局(经贸局、发改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级各行业协会协助推荐申报。
申报企业必须填写2008宁波市百强企业申请表,并按照申报表
要求如实填写,要求打印,不要手写。
五、排序方式
根据国际、国内通行规则,2008宁波市综合百强企业、服务业
百强企业按销售(营业)收入大小为序。2008宁波市中小企业“潜力明星”,按近二年递增速度快慢为序。
六、申报程序和日期
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盖章和
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各县(市、区)经发局(经贸局、发改局)、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或市级各行业协会确认盖章或提供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已审计的2007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最终入围企业由宁波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百强企业排序审核委员会审定确认。
申报企业把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在5月10日前报送协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并将电子版同时发送电子信箱NBQYJXH@126.COM 或QQ86529816,并可索取电子表格。电子版需发送企徽或商标图案。
四、 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车轿街26号501室
联系电话:56119057 87367103 87343630(兼传真)
联 系 人:施如良 张光达 陈 艳 邮 编:315000
附件:1、2008宁波市百强企业申报表
2、2008宁波百强企业申报表填表说明
3、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暂行标准(2003)5月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申报 2008 百强 企业 通知
抄送:市经委、市工业行业办公室
宁波市企业联合会 2008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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